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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gaj -/2021-1231002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23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其他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维护全县政治稳定,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社团以及反动邪教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反恐防暴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行政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群体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

4、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正  化、现代化建设。

5、调查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预测、分析和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落实工作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组织民警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6、指导和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负责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及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8、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初检、审验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检验、考试、考核、发证等工作。

9、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工作,依法查处现行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参与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

10、指导、监督本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体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出入境工作。

11、组织实施对到达本县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2、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和治安拘留人员羁押监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负责全县计算机等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生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察;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5、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警用装备建设和管理。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目标,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为保障,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奋力实现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为“养生福地、生态双柏”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1、抓学习,拥戴核心筑忠诚。持续掀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抓紧抓实“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确保公安队伍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抓扶贫,同步小康谋复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坚定助力扶贫攻坚是首要政治任务的意识,全力以赴做好扶贫联系点脱贫出列的各项工作。

3、抓打击,严打整治不手软。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求取得新战果。以“平安系列”严打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进一步提高破案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4、抓管理,强化规范保安全。全面推进公路交叉口隐患治理“五小工程”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消防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抓风险,打好政治稳定战。严厉打击“门徒会”“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守住暴恐事件零发生这一底线,进一步筑牢反恐防恐安全屏障。

6、抓防控,打造防控升级版。深化巩固“筑心防布四圈织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红袖标”工程,积极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7、抓执法,固化流程促规范。完善案件管理、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三个中心”建设。严格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规定,确保执法安全。坚持不懈地提升执法质量、做强执法保障、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落实执法责任,深化巩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品牌。

8、抓考核,盯紧目标创佳绩。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细化责任、对标对表,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9、抓党建,政治挂帅树品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基层党组织。

10、抓队伍,忠诚履职强保证。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持之以恒抓好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新要求,积极打造革命化、职业化、正  化 现代化“四铁”公安队伍。认真学习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用好“四种形态”,扛起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我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双柏县公安局,单位性质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全部为行政编制1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其他人员138人,全部为协辅警。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双柏县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35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0.56万元,占总收入的99.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47万元,占总收入的0.58%。2019年度收入合计4474.83万元,2020年收入比2019年减少118.80万元,下降2.6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财政专户回拨资金减少的影响,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减少,收入相应减少;二是其他收入减少,分别是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汇入治安拘留所建设项目资金减少33.99万元,楚雄州公安局汇入业务工作经费减少3.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35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45万元,占总支出的87.40%;项目支出548.92万元,占总支出的12.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度支出合计4646.76万元,2020年支出比2019年减少289.39万元,下降6.2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财政专户回拨资金项目支出减少的影响,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其他支出减少,分别是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汇入治安拘留所建设项目支出减少33.99万元,楚雄州公安局汇入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减少3.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公安局机关、派出所及双柏县看守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8.45万元。与上年3741.96万元对比增加66.49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协警(留置看护队员)10人,增加经费30.00万元;二是补缴退休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19.77万元;三是部分人员职务职级变动致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6.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2.2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公安局机关、派出所及双柏县看守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公安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8.92万元。与上年904.80对比减少355.88万元,下降39.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受财政专户回拨资金项目支出减少的影响,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其他支出减少,分别是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汇入治安拘留所建设项目支出减少及楚雄州公安局汇入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支出,购置业务装备,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基础建设等。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25万元,信息化建设3.47万元,执法办案148.07万元,特别业务142.9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87.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与上年4532.12万元对比减少196.50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受财政专户回拨资金减少的影响,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减少,相应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妥甸毒品检查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362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5%。具体支出项目:行政运行3111.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50万元,信息化建设3.47万元,执法办案148.07万元,特别业务142.9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87.01万元。主要用于双柏县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业务装备、信息化建设及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93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24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5.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8.69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0万元,支出决算为70.53万元,完成预算的92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34万元,完成预算的87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预算的55.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双柏县公安局车辆属于执勤执法车辆,单位年初未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运行维护费从中央和省下达的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专项经费中安排列支,从而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9万元,下降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9年度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8万元,下降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17.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保证办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34万元,占94.06%;公务接待费支出4.19万元,占5.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0年度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侦查办案、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4.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0年度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14万元,与上年243.66万元对比增加18.48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增加协辅警被装购置费18.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用于日常办公费16.5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5.20万元、电费20.52万元、邮电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2.51万元、维修(护)费3.61万元、公务接待费4.19万元、被装购置费18.20万元、劳务费24.33万元、工会经费18.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35万元(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52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01万元,固定资产5778.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25.05万元,无形资产66.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269.8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0.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29.92

160.01

5778.18

3092.40

357.41

0.00

2328.37

0.00

2525.05

66.68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双柏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四)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双柏县公安局

                                                                                                                   2021年9月21日

 



双柏县公安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_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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